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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5-31 作者:邓聿文 来源:东方早报 |
从6月1日开始,“限塑令”将正式实施。对中国这样一个资源紧张、环境污染又比较严重的国家来说,推行“限塑令”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研究表明,塑料袋埋在地下要约200年才能降解,严重污染土壤。另据计算,每天用于生产超市的塑料购物袋须消耗石油至少1300多吨。我们相信,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利用价格杠杆来促使人们保护环境,多数人是理解和支持的。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在“限塑令”的实施过程中,对大部分的消费者和商家而言,是否继续使用塑料袋,并不单单是一个理念问题,还牵涉到利益关系。如果“限塑令”推行的结果是由公众或消费者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的环保成本,那么就很可能打击人们的环保热情。
这种担心不无道理。现在商家将过去免费发放的塑料袋改为收费,对消费者的影响有多大呢?对此可以算一笔账。根据一些商家已公布的塑料购物袋收费价格,从0.1元到0.5元不等,取中间值0.3元计,假如一个人一年用将近300个塑料袋,那么每年就要为此多付出90元的费用。这近百元的支出,对于一些低收入者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对他们的生活可能会形成一些压力。正因如此,近日有报道称,不少市民在“限塑令”到来前,集中购买将被禁止的薄型塑料袋(因为价格很便宜),留存备用。
既然政府的目的是要减少使用塑料袋,那么超市等商家就应该尽可能不再向消费者出售这种不可回收的塑料袋。然而由于现在各商家之间往往存在激烈的竞争,不排除有的商家可能采取通过消费者购物达到一定数额赠送塑料购物袋的方式,或者以比竞争者更低的价格出售塑料袋给顾客的方式,以“讨好消费者”,鼓励他们来本店消费。尽管有关部门已表示,今后将强化对商场、超市、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日常监管,但事实上政府是没有力量去完全监督数量众多的超市、商场和菜市场的,从而难免使“有偿使用”沦为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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