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伊斯1922年出版的小说《尤利西斯》,曾因“有伤风化”在英美被认为禁书,两次上了美国法庭。后经许多知名作家的声援,直到1933年,美国法院终于认定《尤利西斯》“是一部出于真诚的动机,采用新的文学方法写出的作者对人类的观察”,判决该书“并不淫秽”。从此之后,《尤利西斯》在世界文坛上的影响越来越大,以至被西方评论家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英语文学”。 对这样一部世界文学名著,在问世七十多年之后还没有中文全译本,这无疑是中国文学翻译史上一项重要的空白。从1987年起,我找过英语界王佐良、周珏良、杨岂深、冯亦代等一大批专家,他们都谢绝翻译。叶君健还风趣地对我说:“中国只有钱锺书能译《尤利西斯》,因为汉字不够用,钱先生能边译边造词。”我也约请过钱锺书,他谦虚地表示:“八十衰翁,再来自寻烦恼讨苦吃,那就仿佛别开生面的自杀了。” 1990年,我得悉萧乾三十年代在英国研究过意识流文学,他的夫人文洁若毕业于清华大学英文系,既懂英文又懂日文,曾翻译出版过不少英国和日本的作品,我决定向他们夫妇约译。起初萧乾并未接受,经过多次蘑菇,他才勉強答应,但他提出,此书要译就不能删。我说当然不删。对我这样回答,萧乾虽表示认可,不过我们心里都明白,有些事情不是他与我做得了主的。当时社会上正为《废都》一书该不该禁议论纷纷,我与萧乾商量,为了保持世界文学名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必须为《尤》绝非什么“淫书”来一次宣传造势,使各方接受这个观点,保证《尤》得以全文出版。 萧乾办事一向说了就一定做到。他一边译书一边写文章,不到一年就在海内外报刊上发表了四十余篇。不仅如此,我与他还特意设计了一组两人通信,发表在1993年《新民晚报》及《大公报》上。 我在致萧乾的信上这样说: 前一阵有朋友对我说,这本书第十八章有较多性心理描写。明年出版中译本时,会不会被人借口“国情”而亮起红灯。……我认为,早期英美部分人对这作品的某些偏见,早已由历史做了结论。如今实行对外开放的中国,不至于也不应该对这样的世界文学名著再来一次争议。对这个问题,不知您有什么看法? 萧乾的回信说得更巧妙: 我生性疏懒。如今八十好几,更怕干重活。如果不是你来恳切怂恿,我是不会动手去译此书的。现在一边译,一边觉得这真是一个非补上不可的空白。《尤》除了在世界小说史上的独特地位之外,还具有:一、民族主义思想(反抗英国统治);二、肯定理性(反抗梵蒂冈统治);三、作者写都柏林那肮脏的生活是怀有厌恶心情,目的在于揭露;四、主人公布鲁姆是来自受压迫民族(犹太人),心地是善良的。 我没料到海内外对我们译此书如此重视,不但内地及港台有不少报道,美联社还向世界各地发了题为《外国作品对中国作家放开了限制》的长篇通讯,文中说:“中国已摆脱了五六十年代那种排斥外国文学的做法”,认为《尤》的译介,标志着中国在文艺上的改革开放。关于《尤》第十八章的问题,我曾写过一篇《一本书的平反》,记述美国法院两次审理的经过。最后的判词是:此书有令人作呕处,但不诲淫。我相信六十多年后,中国不会再为它开庭吧。 我又想起,听说《尤利西斯》已被列入国家“八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如果真是这样,你那位朋友的顾虑就显得不必要了。 这组通信,就是想借这些表白,来打消“朋友的顾虑”,用萧乾的话就是“预防阻力”。《尤利西斯》中译本终于实现了一字不删的愿望。对于我与萧乾为《尤》所作的“造势”,事后表明我们俩都多虑了。因为我们在出版和宣传《尤利西斯》中文本的整个过程中,都得到了主管部门的积极支持。1995年5月,译林社在北京中国社科院报告厅,举行了“乔伊斯与《尤利西斯》国际研讨会”。与会的除有爱尔兰驻华大使多兰女士,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外国学者外,还有国内相关部门和中国社科院外文所的领导,以及译界名家等近百人。译林版《尤利西斯》还荣获了“全国优秀外国文学图书奖”一等奖,以及第二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一些外国媒体,都把中国全文出版《尤利西斯》,看做是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一种表现。 回想起来,早在1984年3月14日,邓小平就对胡乔木说过:翻译世界名著“这个工作很重要,需要用几十年的时间。除了组织国内人力进行翻译,还可以在英国、日本、西欧分别成立编辑部,组织外籍华人和华侨中的学者进行这一工作,订立合同,稿费从优。”(引自宋木文:《亲历出版30年》)现在看来,上述精神,在《尤利西斯》中译本的出版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体现。显见萧乾与我当年的担心都多虑了。 作为西方现代派有代表性的名著,对《尤利西斯》究竟应该如何全面评价,这是个学术问题,自然可以继续讨论。但它的中译本的顺利出版,无疑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一个值得回顾的实例。从中所体现出来的对外开放精神,是需要我们继续坚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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