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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状告南方某报新闻报道名誉侵犯之后,杨丽娟又用同一理由将大嘴宋祖德告上法庭。杨丽娟认为宋祖德博客上的三篇评论杨丽娟的文章,用“垃圾”、“大便”、“丑八怪”等词语形容她,使其招来了众多网友的谩骂 (8月30日《羊城晚报》)。
谁也不能阻止杨丽娟状告宋祖德,但总觉得这两人是在演“双簧”。
演艺圈发生纠纷,向来是“不打不相识”。追星的杨丽娟,喜欢谁是她自己的事情,宋祖德看不过眼,在网上评论杨丽娟,也是一种公民表达,均受法律保护。他们说也说了,做也做了,舆论给了他们宽松的环境。现在一个要告,一个乐得当被告,怎么看都像是“不谋而合”。如果说“垃圾”、“大便”、“丑八怪”这些词是侮辱人格,杨丽娟何必等到两年之后才状告宋祖德呢?蹊跷之处或许就在于:人们已经厌烦了这种炒作,但曾经的“名人”却不甘于淡出大众视线,就突然“发难”来引起媒体的注意。尽管选择什么时间去告,用什么样的说词去告,也是他们的权利,但明眼人还是看出来,无论是杨丽娟还是宋祖德,都没有“力作”来证明其在娱乐圈的影响力,于是翻出陈年旧账,大打口水仗就成了一种手段。虽然用官司来吸引眼球能奏一时之效,可无谓的纷争,终要被大家所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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