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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本路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
日期:2007-11-13 作者:黄楠森 来源:人民论坛

    十七大报告关于党的基本路线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的观点是众多新观点之一。
    胡锦涛同志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践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这段话包涵了非常丰富的深刻内容,值得加以仔细的研究和领会。
    党的基本路线与科学发晨观是如何提出和形成的?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简称,是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时形成的,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核心组成部分。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强调了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性,并指出:“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1992年10月这条基本路线首次载入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可以明显看得出来,这条基本路线是中央领导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是在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逐渐探索出来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
    科学发展观的概念第一次出现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文件上,它不仅是过去发展理论的重大发展,而且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正是20多年来正确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结论,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之所以要求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即科学的发展。正是以党的基本路线来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结果。这说明党的基本路线与科学发展观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逻辑的和事实的联系。
党的基本路线与科学发展观之间的关系不可分割
    为什么这样说呢?
大概不会有人怀疑必须搞经济建设,社会才能发展,但如果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践证明社会也是难以发展的。即使党的工作重点转移了,但不搞改革开放,社会仍然难以发展,或者说难以又好又快地发展。改革开放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但如果不同四项基本原则结合起来,就难以保证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谈不上科学发展。我们不妨分开考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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