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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产权”有点玄
日期:2007-10-10 作者:杨江 来源:新民周刊

    在“小产权”这个迷局里,买意味着风险,不买可能意味着又一次安家置业乃至投资机会的丧失。

   

    大龄青年的购房自救

    这是一个今年以来在国内多个房价高企的城市上演渐频的场景,29岁的乐山籍小伙子欧阳揣着多年的安家置业梦想,在这个艳阳高照的周末穿梭于成都市城乡接合部的多个“乡产权”楼盘。

    这一天的奔波,从早上放弃懒觉,一边啃着路边买来的两个包子,一边挤上开往郊县的班车开始,似乎注定辛劳。

    成都人话里的“乡产权”、“农夫产权”,其实就是现在房地产市场里惹得无数根舌头在打架的“小产权”。

    “小产权”这个词“发明”于率先出现房价高企的京城,就像北京人当初称中巴车为“小公交”,“小产权”不过是民间一个约定俗成的叫法,泛指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村委会单独开发或联合房地产企业开发建造的房屋。这类房屋只有乡镇乃至村委会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土地管理制度,只有城市国有土地经合法程序后方能建造商品房上市流转,并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房产证,也就是所谓的“大产权”。

    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法律上禁止非集体经济成员也就是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农民房。农村集体土地只有经国家征地,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后方可用于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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