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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成都新行政中心赈灾值得喝彩吗
日期:2008-07-19 作者: 来源:东方网

  成都市政府前天下午五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市委、市政府慎重研究,作出了已南迁市级机关妥善安置,未迁单位暂停南迁,已建成的新行政中心按南部新区产业发展定位妥善处置变现的决定,处置变现所得收入全部用于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同时继续保持南部新区新行政中心的地位不变,逐步创造条件择时安排机关整体南迁。(四川在线网站)

  拍卖新建成的行政办公中心,所得全部捐赠给地震灾区,这一惊人之举立即引发网上诸多议论,有人猜测是地震给震出了裂痕,有人说是不是觉得还不够豪华气派已经过时,也有人质疑当初为何要建,还有人妄言卖了再建会增加从中渔利的机会,另有人直指拍卖本身就是投机行为……总之,如今这个网络时代,对同一件事各种五花八门的看法都会涌现出来公诸于众,对此除了宽容之外,还需要有坚强的心态来面对。

  在四川大地震的悲惨景象面前,我倒是感到成都市拍卖新行政办公中心用于救灾这个做法,是合乎时宜的举措,足以令人感动。不过在感动之余,我又想到如此处置是否有些轻率呢?

  从报道中得知,新行政中心是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成都城市总体规划,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于2004年正式启动建设,去年底全部建成,相当一部分市级机关已于震前入住办公。既然是国务院都批准了,省委、省政府也同意了,并且报道中还强调其“规划建设符合规划、手续完备”,还列举了对城市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的诸多好处,那么又为什么因大地震而在这件事上变得心慌气短了呢?这就不由得不让人猜想:国务院批准的与如今建成的这个行政中心是一回事吗?有没有超标违规的成分?如果国务院和省里的批准无可非议的话,如果当初真的亟需建设这么一个办公中心,那么如今就没必要拍卖捐献展现高风亮节了,难道成都市已经穷得非要拍卖市委、市府等几套领导班子的办公楼才能资助灾区重建吗?假如上边的批准存在问题,那么又是什么人通过哪些非常关系和途径使其得到批准的呢?

  问题的关键恐怕还在于,建设这么一个豪华行政办公中心花费了多少钱,这些钱又是从何而来?如果都来自财政,那么拍卖了再捐出去,就不能由市委、市府领导说了算,需要召开人大会议履行必要的权力机关批准程序。像这样由党政领导开个小会就拍板决定要拍卖,是不是有些轻率呢?即便是按各地建造豪华办公楼的通常惯例,把闹市区的原办公地块拍卖用于商业开发、置换得来的钱用于盖新楼,那也属于国有资产呀,而既然是国有资产,那么处置起来自有一套相应的办法和程序,不能说随便一个领导就决定要捐呀!

  与此相关的问题是,倘若本拟搬迁到新的行政办公中心的几大班子原来的办公楼已经拍卖,那么就又带来两种可能的问题:一是迟早还得再建新的办公中心,二是不建仍在原址办公因而导致违约。第一种情况之下,等于又折腾一番,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精力。若是第二种情况,那也值得说道一番:现在无论党政机关与企业法人打交道,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约束,而不得超乎其外,这是个基本原则。即便为了捐助地震灾区重建,也不能随便违约呀!真的违约了,关系方还要不要追究成都市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如果不追究,那又有悖于法治精神啊!

  还有,如果成都市几大班子原来的办公楼没有拍卖,建了新楼之后其部分人员仍在原址办公,那么人们不禁会问:所谓“整合原来过于分散的办公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岂非浮词虚言?人们还可能进而提出疑问:近年来经过多轮精简,党政机构人员已经大为减少,无形中等于变相改善了办公条件,至少不拥挤了,那么在这种背景下,不光成都,而且全国各地更多的地方,仍竞相出现大建豪华办公楼之风,真的让人匪夷所思!这背后的动力何在?这当中有没有哄抬房地产价格的作用?

  从网上看到的成都新行政中心的照片和示意图,真的是美轮美奂,让人叹为观止!一望而知处于中心位置的飞碟形建筑是仿国家大剧院,周围六幢造型奇特的阶梯办公楼与之整体上形成莲花图案,但从不同角度看竟然像鞋子、鞋底,不过从其外观来看,显然有模仿北京奥运中心鸟巢的痕迹。这么一大块地方(建设净用地17.01公顷,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专门为市委、市府、人大、政协、工青妇等机关量身定做的办公楼,一般都比较铺张、不实用,与讲究成本核算的企业精神相违,因此我怀疑尽管四川有希望集团这样财力雄厚的民营企业,有五粮液集团、长虹集团这样的著名上市公司,可真要接手成都市新行政办公中心,还是有些玄!

  解读成都市拍卖新办公中心之举,我更倾向于认为是由于受到地震所形成的社会舆论场的压力,当然其中不乏官场的某些因素的促成。可无论怎么说,这个也许被当事者深思熟虑的决定,也显得过于轻率,不值得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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