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诸多商业银行而言,眼下正是他们发起的第二波“集中诉讼潮”。继前几年的“大学生助学贷款拖欠风波”之后,这一次被扎堆告上法院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则集中在另一个群体:信用卡持卡人。
前不久,南京法院系统将一批40多名“信用卡老赖”的名单公布于众。昨天,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与银行协商后,又将22名“信用卡老赖”的名单和个人信息在当地媒体上曝光,并许诺:知情举报准确线索的市民可获得执行到位款的30%作为“赏金”。
早报记者从南京法院系统了解到,当前信用卡纠纷成为涉财性民事诉讼中最集中的领域之一。成为被告的,除了“信用卡老赖”,甚至还有一些因办理信用卡而引起的其他纠纷。
信用卡纠纷扎堆出现
据悉,这次法院、银行联手悬赏“捉拿”的首批22名“信用卡老赖”,均因恶意透支超过规定期限,且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债务,而被银行起诉到法院,进而被录入“黑名单”的。
事实上,这仅是法院系统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的“冰山一角”。
今年2月底,从南京市浦口区一家建材公司辞职不久的职员卢先生将自己的“老东家”告到了法院:原公司老板冒领他的信用卡,并恶意透支。原来,在卢先生跳槽前,某银行前来该建材公司推销信用卡,公司老板遂鼓励员工(包括卢某)一起办卡。卢某辞职后,该老板遂将银行寄来的卢某的信用卡开启、消费,直到银行给卢某接连打来数个电话催款后,他才得知自己当初办理的信用卡竟被原来的老板领用了。目前,法院仍在审理此案。
当月,南京一家名为“楼外楼”的房产中介公司因非法融资而被法院查封。据相关部门披露,其非法融资的手段之一,就是公司为其旗下的员工每人统一办理3至5张信用卡,然后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
“审核关”太宽松埋隐患
今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南京市民毛先生手中拿着一沓信用卡向南京市消协投诉,称他年仅20岁、待业在家的女儿在无身份证的情况下,仍办理了16张银行信用卡、透支3万余元。
法律界人士分析,当前信用卡纠纷增多,固然与某些信用卡持有人不诚信的行为有关,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发卡机构的“审核关”流于形式、过分宽松——现实中,凭着一张名片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可轻松办到多个商业银行的信用卡。
前天,深圳发展银行南京一家支行法务部的一位人员拿着3张“催交欠款通知单”,“按图索骥”来到该市新街口一家名为“东方名苑”的商务写字楼,敦促信用卡透支人“芮强”补缴其15000多元欠款。但实际上,信用卡申领表上登记的该地址并没有“芮强”这个人。
南京一家媒体从业人员李先生的经历则更为离奇。日前,他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意外得知:2005年1月,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给他办过一张透支额度为6000元的双币种信用卡,2007年4月该信用卡销户。“我从没在任何一家银行办过信用卡,也没接到过这家银行的任何通知,怎么会莫名有张信用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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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非儿戏
法律界人士提醒,凡信用卡恶意透支5000元(包括使用多张信用卡累计的),均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早报记者从金融部门获悉,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已初步完善。目前,凡信用卡消费有任何不良记录的情形,均会被记录到个人的信用档案中,并将影响到个人的一生。目前,市民可持身份证到所在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免费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
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切实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向消费者推销信用卡的同时,要明确告知他们刷卡消费后需要承担的信用责任和面临的消费风险。同时,消费者在申领信用卡前,也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经济条件和实际消费需求,不要一味追求高的透支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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