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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昆明8月21日电(记者 伍晓阳)云南省政府新闻办21日通报说,自今年3月1日行政问责制度实施以来,云南省先后问责各级领导干部542人,其中包括13名厅级干部。 3月1日,云南省政府开始实施“行政问责制度”,规定针对10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可处以通报批评、责令辞职等10种问责方式。之后,问责制全面推广到云南各州(市)和县(市、区)。 云南省问责办公室负责人21日在通报会上介绍,问责制实施以来,全省围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三农”问题、贯彻落实问责制4项制度的要求等重点问题进行问责,狠刹歪风邪气,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行为。 截至8月20日,全省先后问责542名各级领导干部,其中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171人,乡科级以下干部358人。从问责方式看,被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的有169人,占总数的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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