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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拉萨消息:保护区面积占自治区总面积三成的西藏,近年来野生动物较20年前增加三成左右,与此同时,野生动物伤农扰民事件亦呈上升态势,对此,自治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由政府财政实行补偿“买单”。 近日,阿里地区财政和各县级财政共拿出一百万多元人民币,用于补偿野生动物对当地农牧民造成的损失。这是自2006年施行《西藏自治区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暂行办法》后,政府为野生动物伤人事件“买单”的又一举措。 西藏野生动物“扰民”主要“肇事者”包括棕熊、黑熊、野牦牛、雪豹、岩羊等。世界最大的自然保护区——羌塘自然保护区内的那曲地区双湖特别区,10年来野生动物累计给当地牧民造成的损失在百万元以上。西藏自治区林业部门估计,每年投诉野生动物侵犯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金额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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