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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乙肝孕妇文件”争议月余仍未撤销
日期:2008-08-27 作者:李克诚 来源:东方早报

  太原卫生局被指有悖《反垄断法》

    以“归口管理”的名义,指定一家专门的传染病医院集中收治乙肝孕妇,而其他医院则不被允许给上述人群接生——太原市卫生局7月初下发的“红头文件”在社会上引发诸多争议,此事经早报披露已近1个月,而涉嫌“歧视乙肝孕妇”的“红头文件”仍未被撤销。

    26日,太原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向早报记者证实,上周五,太原市卫生局相关领导前往太原市政府法制办,向后者通报了相关情况,“我们也了解、询问了一些细节”,“目前仍没有明确的意见可以向媒体披露”。这也意味着,太原市卫生局上述引发争议的“红头文件”仍未进入整改或撤销的程序。在该局官方网站“卫生局文件”一栏中,这个并未经市政府备案批准的文件仍赫然在列。

    面对社会上的质疑,太原市卫生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卫生厅的态度则耐人寻味。据《中国青年报》昨天的报道,山西省卫生厅疾控处冯处长对卷入舆论旋涡的太原卫生局表示“同情”:“乙肝患者需要人权,但防止疾病传播难道不是更重要的吗?有时为了公众的利益,只能牺牲少数人的利益。”

    对此说法,太原市法制办一工作人员对早报记者说:“卫生局这种做法也许出发点是好的,但其合法性何在?”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没有法律依据的任何行政公文都不应被遵守。

    作为民间知名维权人士,致力于中国公共卫生领域健康教育、患者救助的NGO——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陆军对早报记者表示,事实上,太原市的做法(排斥普通医院对乙肝产妇接生)也有悖于我国于8月1日实施的《反垄断法》。该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陆军表示,他又再次起草了投诉信函,继续敦请太原市政府、山西省卫生厅等部门纠正或查处太原市卫生局的该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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